客座教授
信息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13 08:18 阅读次数: 发布:客座教授
计划申报
一、聘请计划
  各学院请根据学科建设和课程设置需要,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拟聘客座教授和名誉教授计划报送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二、讲座讲学计划
  各学院结合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拟邀请客座/名誉教授讲座讲学计划报送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审核,未按要求进行计划申报的,原则上外专经费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附件:
威尼斯电子游戏大厅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短期外国专家来华计划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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